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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購基金募集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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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併購基金的特徵

併購基金募集方式有哪些

1、 在資金募集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 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另外在投資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進行,絕少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一般無需披露交易細節。

2、多采取權益型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PE投資機構也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反映在投資工具。

3、一般投資於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絕少投資已公開發行公司,不會涉及到要約收購義務。

4、 比較偏向於已形成一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 ,這一點與VC有明顯區別。

5、投資期限較長,一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於中長期投資。

二、併購基金的募集方式

1、直接投資方式。併購基金與管理層共同購買目標公司股權,共同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併購基金作為戰略投資者通常資金實力雄厚,故其作為股東的加入,可大大提高管理層收購的成功率。為確保投資未來能夠順利退出,併購基金通常會事先與管理層簽訂一個股權回購協議,由管理層在未來某個時間按約定價格回購併購基金持有的那部分股權。

2、信託貸款方式。併購基金作為資金出借人向管理層提供貸款用以進行收購,並約定用目標公司未來的經營利潤償還貸款,用收購後管理層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或管理層的其它資產作為還貸擔保。此種方式成本相對較高,回報率卻不高,故實踐中很少被單獨採用。

3、直接投資加信託貸款方式。併購基金採取部分股權、部分債權的融資方式,同時向管理層提供權益性和債務性融資。即在提供貸款給管理層收購部分股權的同時,併購基金也購買一部分股權來進行戰略投資,並與管理層簽署一份還款計劃,管理層以每年的分紅所得來償還。在還款期內,管理層要把收購的目標公司股權質押給併購基金。在此融資方式下,併購基金主要是為了降低單純作為目標公司大股東的投資風險。

三、結語

小編在此提醒您併購基金募集方式並不簡單,其中的直接投資加信託貸款的方式最常用,因其對於公司來說風險相對較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併購基金投資期限較長,回報週期也長,所以信託貸款方式因為成本太高,回報較低,往往不會作為首選。也就是說投資者要對自己的資金流有一個清晰的認識,這樣才能避免選錯方式,造成損失。如果你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登陸本站網站詳細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