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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大會職責具體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3.08W)

一、股東大會職責具體有哪些?

股東大會職責具體有哪些?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股東大會作為公司的權力機構,是相對於公司董事會而言的,並不能理解為其職權的無限性。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只能決定涉及股東權益的事項,主要是一種否定性的權力。在公司存在控制股東的情況下,股東大會主要反映控制股東的意志,公司中小股東意志難以在股東大會中得到反映和體現。股東大會制度作為公司法中的一個制度,是與其他制度緊密相聯絡的,確定股東大會職權事項,必須考慮與公司法中的其他制度協調。公司股權結構不同,股東大會所起的作用就不同。從應然的角度看,公司利潤分配、人事任免和涉及公司組織形式變更的事項應該專屬於股東大會,其他事項可由股東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大會一共有13項職責: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13)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股東大會有什麼作用?

1,對公司決定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2,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本項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特有的職權)。

綜上所述,股東大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它可以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但股東大會參加的股東受股權比例限制,有部分小股東對於決策其實並沒有太重大的參與感,相對來說,股權比例大的股東比較有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