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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大會工作職責包括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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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大會工作職責是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股東大會工作職責包括哪些內容?

股東大會作為公司的權力機構,是相對於公司董事會而言的,並不能理解為其職權的無限性。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只能決定涉及股東權益的事項,主要是一種否定性的權力。在公司存在控制股東的情況下,股東大會主要反映控制股東的意志,公司中小股東意志難以在股東大會中得到反映和體現。股東大會制度作為公司法中的一個制度,是與其他制度緊密相聯絡的,確定股東大會職權事項,必須考慮與公司法中的其他制度協調。公司股權結構不同,股東大會所起的作用就不同。從應然的角度看,公司利潤分配、人事任免和涉及公司組織形式變更的事項應該專屬於股東大會,其他事項可由股東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十三)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大會的作用:

1,對公司決定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2,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本項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特有的職權)。

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大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東大會的性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體現股東意志

股東大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權力機關、它是全體股東參加的全會,而不應是股東代表大會。現代企業股權分散,股東上萬甚至幾十萬,不可能全部出席股東會。因此,股東不能親自到會的,應委託他人代為出席投票,以體現全體股東的意志。

2、企業最高權力機關

股東大會是企業經營管理和股東利益的最高決策機關,不僅要選舉或任免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而且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和股東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東大會的批准。但股東大會並不具體和直接介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它既不對外代表企業與任何單位發生關係,也不對內執行具體業務,本身不能成為企業法人代表。

綜上所述,股東大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它的工作職責是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