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兼併收購>

兩個公司合併叫什麼

兼併收購 閱讀(2.44W)

企業合併亦稱“公司合併”,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企業通過訂立合併協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資產合為一體,組成一個新企業的行為過程。企業合併有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兩個公司合併叫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