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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公司合併如何辦理

兼併收購 閱讀(2.19W)

公司合併辦理程式通常如下:

兩個公司合併如何辦理

1.董事會制定合併方案;

2.簽訂公司合併協議

3.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公司資產及負債狀況、股東權益的公司要的會計報表,會計合併中必須編制的報表。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