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公司解散>

分公司登出的程式及手續是什麼

公司解散 閱讀(2.65W)

分公司登出的程式及手續如下:

分公司登出的程式及手續是什麼

1、首先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到工商部門領取《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2、準備登出登記的相關材料。因為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和一般公司登出不同之處)登出登記材料應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並簽署。材料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3、材料準備完成後,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

4、分公司登出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核准後,公司應持《分公司登出登記核准通知書》到公司登記機關進行分公司撤銷備案。同時,也要到技術監督局登出企業程式碼證。

5、如果分公司有銀行賬戶的,需要登出銀行賬戶,沒有則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