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公司合併登出程式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2.93W)

一、公司合併登出程式是什麼

公司合併登出程式是什麼?

公司登出合併都要要經過清算和登記的步驟,首先是清算,公司到登記機關辦理公司登出程式之前一定要依法進行公司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了結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和債務和分配剩餘財產等。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登出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在清算進行完以後,才能進行登出。第二是登記。公司登出過程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賬戶登出: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社保費用,然後登出公司社保賬號。

2、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然後登出公司的國、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登出。

4、工商局:辦理公司登出備案,登出營業執照。

5、開戶行:登出公司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質監局:到質監局登出公司的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登出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二、公司合併登出要提交的材料

公司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一)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二)法院破產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

(三)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檔案。

公司合併登出一般都要經過清算和申請登記的程式,並且要通知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