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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出流程及需要的材料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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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登出流程及需要的材料是什麼?

公司登出流程及需要的材料是什麼?

具體步驟如下:

(1)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後,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一張國稅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後,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一張地稅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然後吊銷營業執照。

公司申請登出登記,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登出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二、公司簡易登出詳細流程是什麼?

公司登出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5、清算結束後,製作清算報告,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

公司登出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清算組的成立與組成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成立公司清算小組,在公司內部展開清算工作,通知債權人申報債務,提出清算方案,清算工作結算之後,製作清算報告,並移送有關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辦理公司登出手續,上面提到的這些是公司登出時的主要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