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出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組,完成清算工作;
2、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公司登出備案;
3、稅務登出;
4、登報公告45日之後再去登出公司;
5、營業執照登出;
6、工商登出;
7、基本銀行賬戶登出。
至此,公司登出完畢。我國法律沒有規定辦理公司登出需要收取費用,但如果有代理機構代為進行登出,則需要交納代理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十三條
公司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檔案:(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二)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檔案;(三)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國有獨資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檔案。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登出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