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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能不能收購有限公司

兼併收購律師解答 閱讀(2.78W)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能收購本公司的股份,而收購有限責任公司則沒有禁止。

股份有限公司能不能收購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 公司註冊 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登出;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登出。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