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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改制重組方式和主要形式是什麼

改制重組律師解答 閱讀(4.97K)

集體企業改制過程中資產重組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增量吸補。企業的存量資產全部投入改制後企業,做為改制後企業的部分資本,其它的註冊資本依靠吸收新的股東投入,即資本增量靠外來注入。
2.資產切割。企業評估完成後擬將淨資產做為改制企業的註冊資本,不需再注入新的資金,故可以切割部分淨資產出售給其他企業、個人或本企業職工。
3.資產出售。經評估,企業的淨資產為零或負數,原投資人可將企業連同負債採取零價值方式轉讓給新的股東,新股東在取得企業資產所有權的同時,也相應地承繼企業的負債。
4.撤資租賃。原有企業的資產評估確認後由原投資人將全部有形資產收回,並承擔原有企業債權債務,而將商譽、字號、商標等無形資產有償提供給新股東使用,新股東需對企業投資入股,投資之和做為註冊資本,完成企業的改制登記註冊。
5.股權並轉。股東將其在另一企業的股權作價投入改制企業。這種方式屬於新增資本投入的權益投資,多見於部分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記。
6.債轉股。企業改制時,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的基礎上債權人可將其債權轉為對企業的投資。其本身由企業的債權人變為企業的股東。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就其申請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決定後,應當在次工作日予以公告。
中國證監會予以核准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公告核准決定的同時,按照相關資訊披露準則的規定補充披露相關檔案。

企業改制重組方式和主要形式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