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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改制和重組的區別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1.52W)

企業在我國的經濟市場進行經營和運作期間,會面臨不同的挑戰的情況。相應的企業也要進行進行適當的調整來解決這類事件的發生,那企業改制和重組的區別有哪些呢,下面小編就這一問題為大家進行相應的解答。

企業改制和重組的區別有哪些

一、國有企業改制是重組嗎

國有企業改制是重組。

二、國有企業進行改制的流程

1、審計和資產評估

擬改制的企業應委託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清查審計,對核損後的存量資產進行資產評估,並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准或者備案,確認國有資產價值量。

土地使用權的評估須由具有土地評估資質的評估事務所進行。

2、制定方案

在資產評估的基礎上,制定《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

《企業改制方案》的主要內容:企業資產和人員的基本情況、擬改革方式、債權債務的情況、人員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後企業發展規劃。

3、方案報批

《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提交企業決策層通過。國有獨資企業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國有獨資公司經董事會通過;

《職工安置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報主管部門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

4、資訊公示

轉讓方持上述材料到產權交易中心登記,填報《出讓意向登記表》、《公告登記表》,簽訂《轉讓委託合同》;

產權交易中心將轉讓公告刊登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者金融類報刊和產權交易網上,公開披露有關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資訊,廣泛徵集受讓方。轉讓公告期不少於二十個工作日;

根據公開徵集意向受讓方的結果,合理選擇拍賣、招投標或者協議轉讓等方式組織實施產權交易。

5、改制審批

經公告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後,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確定轉讓中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後,報政府部門批准。

6、轉變職工身份和資產處置

憑政府批准檔案到勞動部門辦理職工國有身份的退出,簽訂國有身份退出協議,落實補償金及相關事宜;

憑政府批准檔案和勞動部門的職工國有身份退出手續,到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國有資產處置手續。

7、交易鑑證

轉讓方與受讓方在產權交易中心主持下籤訂轉讓合同;

在產權交易中心監督下進行資產交割和價款結算,由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割單;

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產權轉讓鑑證書》。《產權轉讓鑑證書》是產權轉讓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商登記、財務結算、稅務、土地、房地戶籍變更手續地必備檔案,是其增減資產的合法憑證。轉讓和受讓雙方應憑《產權轉讓鑑證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

8、變更登記

持產權交易手續到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國有資產變動或者登出;

委託中介機構進行驗資,持產權交易手續和驗資報告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工商註冊或者變更登記;

持產權交易手續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到房產、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更名過戶。

產權交易中心對上述變更登記手續實行領辦制和跟蹤問效服務。

在我國企業的改制就是重組,二者並無區別。這主要是源於企業在市場中無法再繼續經營下去,實施一種可行有效的自救方式。相關的需要到我國的工商部門進行相應的變更,改變這類企業的產業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