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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的主要方式是什麼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3.08W)

債務重組的方式主要包括:

債務重組的主要方式是什麼

(一)以資產清償債務;包括以現金清償債務和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

(二)將債務轉為資本;

(三)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如減少債務本金、減少債務利息等,不包括上述(一)和(二)兩種方式;

(四)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等。

這個問題由於篇幅有限,如需要詳細的解答建議諮詢律師。

法律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 第十二條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的,債權人應當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後的債權的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後債權的賬面價值,重組債權的賬面餘額與重組後債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比照本準則第九條的規定處理。修改後的債務條款中涉及或有應收金額的,債權人不應當確認或有應收金額,不得將其計入重組後債權的賬面價值。或有應收金額,是指需要根據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應收金額,而且該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