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物業糾紛>

水電公攤費收取依據

物業糾紛 閱讀(9.45K)

具體依據是: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終端使用者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錢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條 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水電公攤費收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