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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小區停車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交通違章 閱讀(1.14W)

一、收取小區停車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收取小區停車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收取小區停車費的法律依據是《民法典》第275條。服務企業可根據車位權屬所有人委託,提供停車保管服務的,可按規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務費。

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車位、車庫的歸屬】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 【車位、車庫的首要用途】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二、小區停車費收益該歸誰

利用物業共用部分獲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的收益),歸共同擁有該物業的業主所有。

1、全體業主所有

小區公共道路或場地停放車輛的停車費、利用小區公共區域獲取廣告費如廣告宣傳欄產生的收益、小區內公共建築如按規定出租業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動房產生的收益等歸全體業主所有。

2、部分業主所有

利用共用部分物業、設施獲取廣告費、出租費、殘值等獲取的收益,歸部分業主所有。例如小區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時,某幢房屋產生的電梯廣告費,歸該幢房屋業主共同所有。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條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二百七十二條【業主對專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小區內的停車費歸屬方面的問題,實際上在《民法典》當中也是有所規定的,主要就是需要依據《民法典》第275條,收取所得到的停車方面的費用應當是屬於全體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