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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提前出租人解除是否可以?

房屋租賃 閱讀(4.59K)

房屋租賃合同提前出租人解除是否可以?

一、房屋租賃合同提前出租人解除是否可以?

房屋租賃合同提前出租人解除是可以的,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解除,即雙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了一致意見;二是法定解除,即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當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二、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該如何賠償

此類糾紛的原則是,租賃合同中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應看租賃合同能否繼續履行。當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或者履行成為不必要時,合同才能解除。

至於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賠償問題,如果租賃合同未對此約定,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由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的損失。一般來說,剩餘租期超過3個月的,賠償數額按3個月租金計付;剩餘租期不滿3個月的,賠償數額以剩餘租期的租金計付。

提前退租能要回押金嗎

提前退租是否要退還預付房租和押金提前退租是否要退還預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況處理:

1、如你的房子存在居住危險導致對方退房,不管是否簽訂租房合同,對方隨時有權退房,你在收夠對方實際租住期間的房租後退還對方其餘預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沒有居住危險: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約定辦理;如租房合同沒有約定違約條款或沒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經違約,如給你造成損失,你可以扣除合理損失和實際租住期間的房租後,餘款須退還對方。

在當代社會,在租房居住的同時,必須要注意好相關的房屋期限,提前進行解除合同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或者是雙方自主協商約定,否則的話會有一定的損失產生,比如說合同當中約定的違約金此時就需要進行賠付,並且提前退出,在房東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押金是不能夠退回的,需要抵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