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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屋轉租需要房東同意嗎

房屋租賃 閱讀(2.41W)

個人房屋轉租需要房東同意嗎

房屋轉租需要房東同意嗎

房屋轉租,需要承租人與房東事先有約定,或者徵得了房東同意,否則轉租行為是無效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轉租合同在承租人與次承租人的合意達成之時已經成立,但是否生效取決於出租人行使追認權還是行使合同解除權。

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未經房東同意轉租的法律後果

一、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權。

根據《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二、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轉租合同效力待定。

根據《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租房是當今社會已經是普遍存在的了,越是發達的地區租房的越是多,租房的時候不一定是一手房東,也許是二手甚至是三手房東,但是個人租的房子合同沒有到期,可以進行轉租他人,但是不可以轉租之前一定要得到房東的同意,否則屬於無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