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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到期最晚多久搬走?

房屋租賃 閱讀(6.48K)

租賃合同到期最晚多久搬走?

一、租賃合同到期最晚多久搬走?

租賃當事人對房屋租賃期限沒有約定,依照法律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承租的房屋,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租賃期限為不定期。不定期租賃的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租賃合同,但出租人解除租賃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對於說半個月搬離期是否合理,一般情況下半個月屬於正常期間。

二、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怎麼辦?

租賃合同成立後,租賃雙方應按約定履行各自義務,出租方應提供符合租用功能的房屋供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應按時支付租金。租期屆滿後,除有約定外,出租方拒絕續約的,承租方理應退出並交還租賃房屋。如承租方在租賃關係終結後未及時騰退房屋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此類違約責任應包括但不限於按原租金標準向出租方支付房屋使用費等。其在租期結束後繼續佔用租賃房屋的行為亦違反了法律規定。首先發給承租人書面通知,要求其限時交還房屋,如果對方拒不接受,可以要求街道辦事處和物業一起送達或者公證送達,如果承租人仍然不願意搬出則可提出侵權之訴,要求其返還房屋。

三、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 些?

1、關於房子的費用問題,目前都是房主承擔物業費和取暖費(北方),其他的水電煤氣等日常生活的費用由你承擔;

2、房租的付款形式,目前大多采取押一付三,不過你也可以和房主商議其他的付款方式;

3、看房時檢查下房子的狀態,特別是一些有問題的傢俱、家電,都應該及時寫在合同中;

4、簽訂和同時,對房屋的緣由物品一定要檢查清楚,以免多寫;

5、關於鑰匙等細節的問題,和房主溝通好;

6、對於例如拆遷等不可抗力情況下對房子的處理;

7、違約責任一定要寫清楚。

綜上所述,在房屋租賃合同裡面,租期是重要的內容,現在很多房東和租客都是一年一簽,合同到期後再決定是否續簽。至於租賃合同到期最晚多久搬走,這個沒有統一規定,合同到期後不續簽的,租客要儘快的搬走,通常在半個月左右。如果一直不搬,對房東造成侵權,要承擔相關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