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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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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基數是指企業和職工用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繳費比例,即為企業和職工個人應繳納的金額。基數多少不僅決定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而且影響職工社會保險待遇。在工作中,常有職工反映,自己的工資收入高,但單位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低,由於事先不知道,導致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少,退休後養老待遇低,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有關檔案規定,繳費基數是以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來確定。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省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職工平均工資的60%繳費;高於省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全文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