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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拒絕退還房屋該怎麼辦

房屋租賃 閱讀(1.76W)

承租人拒絕退還房屋該怎麼辦

一般在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情況下,作為承租人應該按照約定及時的退還房屋給出租人,並且如果此時發現承租人對房屋內的設施有所損壞的話,出租人可以適當的扣除部分租房押金。但一些情況下承租人拒絕退還房屋該怎麼辦呢?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承租人提前退租怎麼辦

租賃合同都是有約定的期限的,但許多出租人會遇到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這種情況。仔細分析起來,提前退租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主動提前退租,即承租人財務狀況良好,只是由於經營上的緣故,要求提前退租。另一類是被動提前退租,即承租人財務狀況惡化,不得不提前退租。

一般情況下,出租人對提前退租都不知如何處理是好。雖然在合同裡也規定有提前退租的條款,但是在實際問題出現時,又不是太容易處理好的。首先出租人應該與承租人進行溝通,弄清提前退租的真實原因,到底是主動提前退租還是被動提前退租。如果是主動提前退租,證明承租方財務方面有保障,對這類退租的處理可以不必要太急,而要求與對方另行達成一份終止租賃協議,規定一個退租時間,並要求承租方支付合理的補償。如果退租方是被動提前退租,這就證明承租人在財務上出現危機,對這種情況,出租人應該抓緊時間處理此種情況。因為種種跡象表明,如果不及時處理好這種情況,出租人的損失就會擴大,而且還會出現法律訴訟。出租人應及時與出租方按照原合同關於提前退租條款辦理退租手續。這類提前退租辦理得越快對出租人越安全。

二、承租人拒絕退還房屋該怎麼辦

1、如所租房屋有質量瑕疵,不應當以拒不騰房方式維護權利,而是應當另行解決。

租賃期滿後,承租人因種種原因拒不返還房屋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果因為所租賃的房屋確有瑕疵並且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收集有關證據並計算正確的損失金額向出租人索賠,律師認為不應採取“一報還一報”的方式解決問題,如果出租人不同意承擔責任的,承租人可以根據合同選擇訴訟或仲裁的方式解決,而絕不能拒不騰房。

2、因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由侵權人承擔。

如果房屋所有權人在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後,又將房屋出租給第三人或者出售房屋的,因原承租人拒不返還房屋導致的房屋所有權人無法履行其他合同的,因此導致的損失由侵權人,即原承租人承擔。律師舉例說房東將房屋出售給了第三人,約定一個日期交房,因原承租人拒不騰房導致不能按照房屋買賣合同交付房屋,房東對購房人承擔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金應當由原承租人承擔。

3、繼續佔有房屋期間的租金還需支付。

原承租人繼續佔有房屋期間的租金不得因為租賃期限屆滿而免除,相反應當繼續按照原租金的標準支付,如果出租人又將房屋租賃給他人的,如果租金低於原租金的,原承租人承擔原租金 因出租人不能交房對新承租人承擔的違約責任,其中出租人對第三人的違約責任部分是原承租人對出租人的侵權賠償;如果新的租金高於原租金的,原租金-新租金的差額部分是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損失,應當由侵權人賠償,同時出租人對新承租人承擔的交房不能的違約責任也應當由侵權人賠償。

4、以侵權之訴起訴原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還房屋並承擔損失。

律師認為原承租人承擔的損失有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損失,出租人對第三人承擔的違約賠償或侵權賠償,同時租金不能免除,並且還要承擔訴訟費用、執行費用等。

5、房屋租賃合同到期,承租人鳩佔鵲巢,拒不返還房屋是一種侵權行為。

雙方在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任何一方不願意繼續租賃的,合同因履行期滿而終止,律師認為此時承租人繼續佔有房屋就不是依據合同的規定,而是一種無權佔有行為,對房屋所有權人的所有權是一種侵犯,所以是一種侵權行為。

到底承租人拒絕退還房屋該怎麼辦?此時需要結合不同的情況做出分析處理,首先要搞清楚承租人究竟是因為什麼原因不及時退還房屋,如果雙方可以協商一致解決的話,自然是最好的。當然,確實是承租人無理取鬧而不退還房屋的,由此造成的損害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做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