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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土地承包 閱讀(3.11W)

我國是華夏古國,從古至今,我國的土地面積和邊界有過許多的變化,然而,始終維持在900多平方公里甚至更高的幅度上。而今,國家越來越注重土地,只能買賣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權。那麼,今天我們要探討的就是商品房的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商品房的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商品房的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一、居住期限規定

商品房買賣中最重要的是兩張證,土地證和房產證。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工業用地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

二、到期後怎麼辦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2、《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綜上所述,根據商品房的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的主要內容,我們可以發現,土地使用權不是永遠一成不變的,一般的期限是幾十年,幾十年後就要劃歸給國家,但是同時,也可以採取“續租”的方式繼續購買得到使用權。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