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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買賣合法嗎?

房屋買賣 閱讀(2.04W)

買賣小產權房不合法。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建設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建造的“商品房”。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

小產權房買賣合法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並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