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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貸款可以嗎?

房屋買賣 閱讀(1.18W)

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貸款可以嗎?

一、 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貸款可以嗎?

我國發布《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指出小產權房不得登記發證,也就是說小產權房沒有國家頒發的房產證,一旦出現糾紛,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並且還可能面臨被拆的風險。而銀行抵押貸款的前提條件是必須提供房產證明,所以,小產權房是不可以在銀行進行抵押貸款的。

二、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三、產生原因

1、城市房價過高:中國許多大中城市的高房價是催生小產權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於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價長期快速上漲,遠遠超出了當時當地一般就業人員的收入水平。與此同時,政府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建設無法滿足這些住房需求。小產權房存在著大量現實的購買群。

2、擦邊球的空間:根據法律規定,在農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上,農民可以自行經營,而且農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 正是因為政策法律規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導致了各地小產權房建設的泛濫,在合法與非法之間給小產權房留下了一個擦邊球的空間。

3、農地制度不合理:小產權房是農民集體自發在其集體所有的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設的房產,不需要繳納類似開發商為獲取土地交給政府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徵收農民集體土地支付的徵地費用);由村集體牽頭開發,省去了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市政建設費用及成本費。在這一開發過程中,農民集體通過出售小產權房獲得的收益高於政府徵收土地的補償金額。

隨著時間的推移,公民也會選擇購置房產,其中也包括了小產權房屋型別,因為此類房屋是沒有國家頒發的房產證明,所以在進行貸款和買賣時與其他房產有所區別,那麼公民在購買此類房產時發生了糾紛情況,也是無法收到法律的保護,建議大家儘量不要購買小產權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