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能賣嗎

房屋買賣 閱讀(3.08W)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項的規定,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但是,必須要向大家說明的是:該規定是有關房地產物權轉讓的管理性規定,即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進行物權轉讓,房地產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登記。
但是,當事人就該房屋簽訂買賣合同是債權行為,不直接發生物權轉移的效果,因此出賣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就沒有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屋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但必須注意出賣和買受該房屋存在的風險,對於出賣人來說,簽訂合同時應著重注意為買受人辦理過戶登記的期限及相應違約責任的約定,避免因無法按時取得權屬證書從而不能履行合同約定產生的違約責任。對於買受人來說,該房屋暫時無法辦理權屬轉移登記,因不動產權屬轉移是以登記為準的,在房屋權屬轉移至買受人之前,房屋登記在開發商名下,簽約備案是以出賣人的名義進行備案的,如果因出賣人的債權債務糾紛造成房屋被查封,買受人很有可能無法取得案涉房屋的不動產權屬,只能向賣方主張解除合同賠償損失。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能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