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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賃是否要寫在合同裡?

房屋買賣 閱讀(2.87W)

買賣不破租賃是否要寫在合同裡?

一、買賣不破租賃是否要寫在合同裡?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正因為買賣不破租賃,後續法律關係出租人才不需要與承租人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因為原租賃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必須使用居住到租賃期滿。在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情況下,原合同繼續約束承租人和新房東這一點是沒有疑義的,在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的情況下,原房東退出了合同,新房東自動繼承了原房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包括未行使的權利與未履行的義務,買受人仍應按照原合同的條件允許承租人繼續使用房屋。

買賣不破租賃是對承租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如果是承租人真實的意思表示自己願意放棄權利也是可以的。但是出租人和買受人不能代承租人放棄此項權利。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從條文我們可以瞭解到,買賣不破租賃並非強制性規範,因為該條款表達的意思是,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中約定了“當所有權發生變動時,承租人不優先購買的,應當限期離開”,則該約定有效,且並沒有與“買賣不破租賃”制度相悖。

二、買賣不破租賃不可以用的情況有哪些?

以下這些情況,是不該原則限制的:

1、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此外,如果租賃物所有人被宣佈破產,法院在依法處置破產財產導致租賃物權利主體變更時,通常也被認為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

如果原房東與租客在租賃合同中約定:在租賃期內房屋的產權發生變動,租賃合同將於產權變更之日終止。那麼房屋通過買賣產權完成變更後,原房東和租客的租賃關係就結束了,此時新房東有權要求租客搬走。

綜上所述,現在租房生活的人很多,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如果沒有特殊的約定,以後房屋發生買賣,也不影響租賃合同繼續發揮效力。也就是說,買賣不破租賃是法律規定的規範原則,雙方不需要在合同中特別寫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