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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賃租金漲價是否合法

房屋買賣 閱讀(2.4W)

買賣不破租賃租金漲價是否合法

一、買賣不破租賃租金漲價是否合法?

買賣不破租賃租金漲價是不合法的,《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合同對租賃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合同法》對租賃房屋出賣問題規定,出租人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時間另找房屋租賃或者熟悉和適應房屋的新所有者;並且使承租人知道租賃房屋將要出賣,並可根據自身情況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出賣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

二、房租可以隨便漲價嗎?

房租上漲是根據租房需求來制定的,沒有規定房租每年能漲多少這一種說法,但是一般租房的時候籤合同一般都是籤的一年的,合同期內是不能漲價的。

籤合同的時候說的多少錢一個月就是多少錢一個月,中間不能漲價,但是合同到期後房東可以漲價,房租主要是和需求成正比的,比如過年後那一段時間租房的人比較多,和畢業的那一個月也是租房高峰期,那一段時間房租就比較貴。

年前租房的人比較少,房租就比較便宜,至於一年漲多少這個沒有規定的,漲的多了沒人租了就。所以在很多人選擇租房的時候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的情況有效的規避一些高峰期這樣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三、租房合同違約的責任形式

我國《合同法》一共規定了五大類違約責任形式:

(一)繼續履行,又稱強制履行;

(二)採取補救措施;

(三)賠償損失;

(四)定金責任;

(五)違約金責任,又稱違約罰款。

在我國,租房違約一般會根據違約的實際情況來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承租人毀壞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採取補救措施,修復房屋或者是賠償損失;如果承租人想毀約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就算沒有買賣不破租賃,正常情況下,有租房合同的約束房東也不能想什麼時候漲租金就什麼時候漲租金的。不過,租賃合同正式到期之後,房東決定單方面漲租金的話也沒有必要經過承租人的同意,至於說租金漲到怎樣一種地步也不受法律制度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