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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賃原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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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賃原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一、買賣不破租賃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買賣不破租賃原租賃合同還是有效的,《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合同對租賃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二、租賃糾紛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1、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並且根據所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人民法院收到起訴書或則口頭起訴,進行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天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天內裁定不予受理並通知當事人。

3、對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4、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天內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同時,被告在收到起訴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後,人民法院應當在5天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給原告。

5、因為人民法院確定合議庭組成人員,當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人民法院應當在3天內告知雙方當事人。

6、人民法院通知開庭時間。

7、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時間後,應當在開庭3天前通知提起的訴訟參與人。

8、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租客在某種程度上沒有權力阻礙房東賣房子,同時法律上也沒有規定,房東在賣房子的時候必須要提前告知租客,但是房東應該把這種狀況告知買方的,多個此時和新房東之間還按照原來的租賃合同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即可,新房東不接受要提前和賣方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