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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廣告引起的糾紛債務糾紛怎麼處理

合同糾紛 閱讀(1.7W)

欠款糾紛產生後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於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

懸賞廣告引起的糾紛債務糾紛怎麼處理

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式處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懸賞廣告實際上是對不特定人發出的要約,只要有人作出承諾的意思表示即可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懸賞廣告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須依廣告方法,對不特定人為意思表示;須有要求對方完成指定行為之意思表示;須有對完成指定行為之人給付報酬之意思表示。當然,懸賞廣告的內容也必須具體確定,且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的約束。懸賞廣告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懸賞廣告合同以廣告方式為要約的要件,因而是要式行為。

2、懸賞廣告是實踐性的有償行為。首先,懸賞廣告是實踐性合同,而不是諾成性合同。其次,懸賞廣告是有償的合同,其性質是有償合同。再次,懸賞廣告的報酬數額是確定的,按照實際情況,這種確定有兩種形式:第一種是確定的報酬只有一份,因為懸賞的行為只有一個。第二種懸賞的行為是確定的,但是懸賞行為的數量不確定的,因此,報酬數額的數額確定而份數不確定。

3、懸賞廣告是向不特定的任何人發出。懸賞廣告合同的主體特徵,是廣告人一方始終是特定的,這與一般合同並沒有不同。在行為人一方,在要約發出之時,不能是特定的,而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不應當有特定的指向。

4、懸賞廣告合同的標的,是懸賞廣告中所指定的行為,對此,可以簡稱為懸賞行為。懸賞行為應當是合法的行為,違反法律和公共秩序以及違背善良風俗的行為,不得作為懸賞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