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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注意事項有什麼

二手房糾紛 閱讀(1.01W)

一、審查是否為公房出售:公有住房原來是屬於單位所有的,在進行“房改”之後拿出來買賣的,有些單位對於房屋還是有優先收購權的。
二、審查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人;
三、房屋手續是否齊全:產權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全部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購房者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
四、審查房屋是否已出租:因為從法律角度來說,承租人是享有優先購買權。
五、審查房屋質量;
六、審查相關費用的單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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