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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注意事項有哪些

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閱讀(9.84K)

1.審查是否為公房出售

二手房買賣注意事項有哪些

在選擇房屋買房人需要注意房屋的產權是否屬於公有住房,公有住房屬於“房改房”之後進行交易的,很多單位在出賣之時都會有對房屋的優先收購權;所有選擇這類房屋時需原單位同意所購房屋轉讓的書面意見,並簽字蓋章。

2.審查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人

賣出人是否對房屋產權擁是否獨立,目前很多市面上的二手房都屬於共有房屋,如果只是和單方簽署購房合同,沒有經過共有人同意並簽字,即使已簽訂合同也屬於無效合同;在購買時需檢視賣方的不動產權證書;還應確認是否屬於婚內購房,婚內購房不管產權證上是否獨有都屬於共有財產,如需交易需共有人簽字並同意。

3.審查房屋是否已出租

在購買前應先確認房屋是否出租,法律規定承租人是享有優先購買權,且租賃大於買賣,一旦租賃就算承租人不購買也享有租賃權;同時還需檢查房屋是否抵押,抵押房屋交易轉移需徵得抵押人的同意。

4.審查房屋質量

二手房畢竟是已經使用過的房屋,在購買前應先檢查房屋質量,特別是是否漏水、傾斜等,儘可能的多次進行檢視。

5.審查相關費用的單據

還需查看出賣人房屋的各類證件,檢視是否齊備;另水、電、煤氣、電話、電視、網路、物業管理費等單據是否齊全。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