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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居住權的取得方式是通過“當事人書面合同約定,並登記”,約定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居住權期間(期限);解決爭議的方法。因此,設立居住權的,需要約定居住權的期限。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四)居住權期限;(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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