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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方違約解除合同可以嗎?

房屋買賣 閱讀(3.01W)

二手房買方違約解除合同可以嗎?

一、二手房買方違約解除合同可以嗎?

二手房買方違約解除合同是可以的;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為。合同一旦簽約,具有國家法律保護。

合同解除分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情況。解除是合同之債終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種法律制度。在適用情勢變更原則時,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實在困難,若履行即顯失公平,法院裁決合同消滅的現象。

單方解除,是指解除權人行使解除權將合同解除的行為。它不必經過對方當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權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對方時,或經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向對方主張,即可發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協議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同意將合同解除的行為,它不以解除權的存在為必要,解除行為也不是解除權的行使。

因此,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買方惡意違約,那麼賣方可以行使單方解除合同;如果買方只是,比如說晚打款一天或是申請延長几天打款,賣方並不能單方解除合同;關鍵看合同中違約責任的確認。

二、二手房交易買方違約怎麼辦?

下面我們就針對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措施:

第一種情況: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由於買方經濟能力關係而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構成合同違約,買方當對賣方承擔違約責任。所以,買方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仔細考慮自己的房款來源以及後續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為一時衝動而購房,導致違約的尷尬境地。

第二種情況:

由於買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通常會到現場檢視,所以,以賣方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為由要求解除合同舉證非常困難,因此難獲法院支援。為了避免產生房屋買賣糾紛,買方除了到現場仔細檢視房屋、瞭解房屋現狀外,還可以向附近居民瞭解該房屋的有關情況,到物業公司調查所購房屋的真實情況,獲取房屋的維修資訊。

第三種情況:

根據《民法典》的相應規定,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因此,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方應要求賣方加快交易節奏,儘早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並且採用安全的房款交割方式,利用本市各區、縣交易中心的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平臺,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如果在房屋過戶中發生法院查封情況,應要求賣方提供擔保,將被查封房屋置換出來,儘快辦理過戶,避免經濟損失。

綜合上面所說的,違約可以解除合同,但前提一定要承擔違約的責任,合同是由雙方協商進行訂立的,只要合同一旦生效,那麼雙方的權益就會受到保護,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對於違約所承擔的方式就需要由雙方來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