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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方毀約不買了 | 二手房買家違約怎麼辦

二手房買賣中買方毀約不買,賣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要求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1、若買賣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了具體的違約賠償責任,且違約責任沒有過分高於實際損失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將予以支援,具體為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而噹噹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時,守約方可以此為由請求增加的違約賠償,人民法院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2、若雙方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具體的標準,賣方可舉證證明因買方違約造成的損失,以此請求買方進行賠償。
3、若買方已繳納定金,賣方可直接沒收定金。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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