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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糾紛名下一套房產法院是否可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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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封。如果執行標的是被執行人本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執行。但是如果被執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必需的範圍,人民法院可以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45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蔘加。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後,交被執行人一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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