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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防範二手房產權陷阱

二手房糾紛 閱讀(1.55W)

怎麼防範二手房產權陷阱

在二手房交易中,存在著諸多的法律問題,其中,二手房的產權問題就是最為典型的問題之一,那該如何辦理二手房產權過戶呢,在過戶過程中又該怎麼防範二手房產權陷阱呢,這樣的問題我們都會在下文為您詳細闡述。

一、如何辦理二手房產權過戶

首先您購買了二手房後最關鍵的一步是及時到房屋管理中心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購買二手房辦理產權過戶,整個辦理流程可以概括四個環節:“一簽約,二交稅,三登記,四取證”。

1、所謂“簽約”是指買賣雙方同時到房屋產權主管部門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房屋成交價格需由房屋產權監理部門工作人員認定或根據評估報告確定;

2、“交稅”是指買賣雙方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稅費,目前主要包括:契稅、房屋交易管理費、產權登記費;

3、“登記”指買賣雙方交納相關稅費後,買入方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資料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取證”是最後一個環節,買入方到產權監理部門領取過戶完畢的新《房屋所有權證》,這時整個過戶手續全部結束。

所需資料。按照產權監理部門的要求,購買二手房辦理產權過戶,買賣雙方都需要提供個人資料。出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買入方: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二、怎麼防範二手房產權陷阱

依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產屬於不動產,其產權是通過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登記予以確定的。在房地產登記機關的登記中,包含了房產的各種相關資訊,如:所有權人、房產的具體物理情況、是否設有抵押、是否被查封、是否已出租等等。通過向房產登記機關查詢,購房者可以確切地知道賣房者是否對房產擁有完全的產權、是否存在著其他共有人、是否僅僅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是否已設定抵押、是否已被查封、是否已出租、是否為居住用房等等。通過對這些資訊的瞭解,購房者可以針對不同的情況採取相應的對策:

1、如賣房者非該二手房的產權人,應立即中止與之進行交易。因為此其中可能存在欺詐,即使不是欺詐,購房人在履行自身義務後亦無法取得產權。

2、如賣房者僅為產權共有人之一,則可要求該賣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證明。

3、如該二手房上設有抵押,則可要求賣房者在消除該抵押負擔後方與之交易。

4、如該二手房已被查封,則可在該二手房被解封后方與產權人交易。

5、如該二手房已出租,則應要求賣房者出具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證明。

6、如該二手房為商業用途房,即可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是否繼續交易。

7、如賣房者僅僅只有使用權,在其取得完全的產權之前,應中止該交易。

但是這些遠未涵蓋形形色色的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所有產權陷阱,所以購買二手房時有必要問問專業的律師看看二手房產權陷阱到底有哪些,一做好防範措施,儘量杜絕購房受騙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