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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收取購房款後能再收取費用嗎

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閱讀(1.71W)

新房交房稅費有:

開發商收取購房款後能再收取費用嗎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準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準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

二、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1.房款尾款:根據雙方合同約定。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