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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貨方收取違約金如何開具發票?

合同違約 閱讀(6.9K)

一、購貨方收取違約金如何開具發票?

購貨方收取違約金如何開具發票?

購貨方收取違約金時,應區分不同的情況,在開具發票時區別對待:

1,一般地,銷售貨物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而收取的違約金,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計入銷售收入;

2,提供服務性業務而收取的違約金,應開具服務業發票,並計入營業收入;

3,因資金往來而收取的違約金,應開具服務業發票,按金融保險業計徵營業稅。

這裡要注意,如銷售貨物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或者未提供增值稅、營業稅應稅勞務而收取的違約金,則不需要開具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擴充套件資料:

違約金是否可以開具發票有以下兩種情況:

1.合同履行前違約:由於沒有發生經營行為,故不需要開具發票。

2.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價外費用,一般情況下可以與合同金額一起開具增值稅發票,並計算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違約金屬於價外費用,因此可以與合同金額一起開具增值稅發票給對方,並計算繳納增值稅。

買賣貨物所訂立的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金在實際情況出現時,就需要違約的一方直接將這部分的賠償交給對方,而購貨方在拿到了違約金之後需要結合貨款的實際情況來開具發票,因為不同的型別的發票所涉及到的稅務收費標準也是完全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