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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企業土地使用費需要收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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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商企業土地使用費需要收取嗎?

外商企業土地使用費需要收取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外商企業土地使用費是需要收取的。外商企業要據實申報土地使用費。在本區辦理稅務登記的外商企業如有多處經營地點的,無論使用的土地是否在本區,都要在本區分別計算填寫申報表,繳納土地使用費。外企租賃已向國土管理局交納過“土地出讓金”的房產,不用再繳納土地使用費,但必須持有租賃協議及《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上有出讓或轉讓標記)影印件,或者有房主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影印件,存檔備查。企業租賃已繳納過土地使用費的外商企業房屋,可不用再交納土地使用費,須有上家交納土地使用費繳款書第一聯的影印件,存檔備查。

二、其它情況

新辦企業成立時間不到半年的不交(7月1日以後成立),成立超過半年的按半年金額交納土地使用費。使用樓房的企業,計算土地使用費時可用實際面積除以樓房層數,地下摟層不能算內。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要與內資企業交納土地使用稅有所區別:即企業租賃的房屋交納過土地使用費不用再交納土地使用費;企業租賃的房屋已交納過土地使用稅(內資)還應交納外企土地使用費。外商投資企業經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土地管理機關的職責分工,與土地管理機關或房地產管理機構簽訂使用土地合同;市、區、縣財政局根據使用土地合同確定的用地面積、土地等級徵收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內不變;五年期滿後,根據實際情況,重新核定。外商投資企業從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曆日曆年度繳納土地使用費。土地使用費按半年徵收,年終清算。第一日曆年度用地時間超過半年的,按半年計徵,不足半年的,免徵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的收取是我國稅收政策所規定的,不因是本土企業還是外商企業而改變,都是需要交給合理的土地使用費。需要注意的是,為了引進外資,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對部分優質外商如可以帶高就業、完成高稅收的外商企業,可以給予一定的土地使用費減免,這是法律所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