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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收取土地使用費的方式有哪些 | 怎麼計算?

土地承包 閱讀(5.03K)

人民群眾買房住房,開發商就會向我們收取一定土地使用費。繳納土地使用費是我們公民的義務,也是責任,所以我們要按時繳清。這些土地使用費的收入一般會用於土地資源的管理開發與合理利用。土地使用費的計費在土地管理規定中也有明確的規定,作為土地使用者,我們也有必要要了解一下這點。那麼,開發商收取土地使用費的方式有哪些,怎麼計費?小編為您解答。

開發商收取土地使用費的方式有哪些,怎麼計算?

一、開發商收取土地使用費的方式

外商投資企業經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土地管理機關的職責分工,與土地管理機關或房地產管理機構簽訂使用土地合同;市、區、縣財政局根據使用土地合同確定的用地面積、土地等級徵收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土地使用費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內不變;五年期滿後,根據實際情況,重新核定。外商投資企業從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曆日曆年度繳納土地使用費。土地使用費按季徵收,年終清算。第一日曆年度用地時間超過半年的,按半年計徵,不足半年的,免徵土地使用費。

(一)使用權出讓金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按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分別採取協議、招標、拍賣方式進行。招標出讓的,由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要求和投標者所報條件確定中標者,中標者所報土地價款即為出讓金額;拍賣出讓的,最高報價者所報土地價款即為出讓金額;協議出讓的,應交出讓金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價和雲南省規定的有關標準。企業一次交納出讓金有困難的,可以在出讓合同中約定分期交納,或者縮短出讓年限以降低出讓金額。

(二)場地使用費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按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並按規定向中方政府交納場地使用費。場地使用費由場地開發費(包括徵地、拆遷安置費用和為企業直接配套的基礎設施等費用)和土地使用費組成。企業可以按照土地使用合同的約定一次性交納場地開發費,逐年交納土地使用費,或者將場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綜合計算逐年交納。一般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一次性交納場地開發費或自行開發場地的,成立後第一年至第五年免交土地使用費,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投資開發雲南省鼓勵投資的產業或興辦教育、文化、衛生、科研等非盈利專案,企業一次性交納場地開發費或自行開發場地的,免交土地使用費。中方企事業單位以劃撥土地使用權作為條件與外商舉辦合資、合作企業的,須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手續,即由中方土地使用者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或者由中方企事業單位交納場地使用費。

(三)土地收益金

外商投資企業還可以按國有土地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並按年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交納土地年租金(土地收益金)。

二、計費辦法

1、如何把土地成本剝離出來,就是把土地出讓金以土地使用費的形式,按年度繳納。由國家專門部門制定土地價格評估機制和徵繳辦法,並負責徵繳。這樣,就可以把目前的土地轉讓制度,這種短期行為,轉變為長期行為,更適應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消費者在購房的時候,購買的僅僅是土地上的建築,土地的使用權不是一次性買斷70年,而是像暖氣費和有線電視費一樣,每年繳納。並且,土地使用費應該隨土地利用狀況視市場行情而浮動。

2、由於土地為全民所有,應該有一個社會保障面積作為計費基數,該基數以上多佔用的面積為計費面積。住房不夠該基數面積的,可以獲得某種形式的住房補貼。該面積應該為住房折算佔用土地面積,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簡化為住房面積。對單位面積的計費標準,由相關部門制定計算辦法,比如可以與住房空置率,當年新建住房銷售狀況等指標掛鉤,通過一定的公式計算而得。如果空置率過高,說明土地使用費偏低,可以提高土地使用費,即提高住房使用成本。如果新建住房銷售低迷,說明住房使用成本偏高,可以降低土地使用費。原則上,家庭住房和商業網店房摺合為佔地面積以後,收費標準相同。

3、該辦法的核心是計時計費,費用由佔地面積乘以佔地時間乘以單位面積計費標準計算得出。土地開發期間的費用由開發商承擔,住房轉讓之後,收費物件隨之轉移。比如房屋空置,費用由房主承擔,如果新建住房未售出,則費用由開發商承擔。

我國土地資源本來就很緊缺,收取土地使用費對日後管理土地資源有了一層資金保障。而且,土地使用費是按年度繳納的,這樣的好處就是大大減輕了買房者的壓力。如果是按月繳納,不僅會增加年輕人的經濟壓力,也降低了土地的利用率,所以土地使用費按年度繳是個不錯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