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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取保9個月後被收監了還能取保嗎?

取保候審 閱讀(2.54W)

一、刑事案件取保9個月後被收監了還能取保嗎?

刑事案件取保9個月後被收監了還能取保嗎?

收監就不能取保了。

1.取保候審期間不算刑期,只有刑事拘留、逮捕在看守所羈押或者監視居住算刑期。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2不能取保了。

二、如果批捕後能取保候審嗎?

可以。

1.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

2.取保候審的條件: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辦案期限內不能結案,採用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險性的。

取保候審的申請需要以書面的形式來進行,並且檢查院會在七天之內給出具體的答覆。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的話,就會通過取保候審,並且在此期間要遵循相關的規定才可以,如果有違反的行為就會被撤銷。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綜上所述,刑事案件取保9個月後被收監,就不能再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了,辦案機關會根據刑事案件的具體情況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處理,如果取保候審期間遵守規定表現良好,法院判決還是很有可能緩期執行的,但如果將來法院判決有期徒刑而且不宣告緩刑,肯定是需要收監服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