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房屋買賣⽆效合同的賠償是多少

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閱讀(1.45W)

商品房買賣合同⽆效時,被買受⼈實際享有的升值部分應該作為直接損失要求出賣⼈予以賠償。 但是,買受⼈要求出賣⼈賠償房屋的升值部分,⾄少應該符合以下⼏個條件:

房屋買賣⽆效合同的賠償是多少

1、商品房買賣合同成⽴並實際履⾏,買受⼈已交付了⼤部分房款,出賣⼈已將房屋交付使⽤;

2、商品房買賣合同被解除,房屋需返還;

3、房屋⾃然升值,升值部分的確定需要由有法定資質的評估機構進⾏合法評估。另外,房價上漲時,由於此購房合同的解除可能導致返還的購房款不⾜以再⽀付購房者購買其他的房⼦,開發商是需要賠償購房者的。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