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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購房定金需注意哪些問題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37W)

建議購房者在下定金時注意以下事項:
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與上家之間就該房屋掛牌出售的委託協議,在該協議中應當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委託期限及委託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內容。
2、與中介公司簽訂書面的中介協議,該協議至少應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保留期限及定金的處理方法等約定,並一定要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3、與中介公司簽好中介協議後實際交付定金前,購房者還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託中介收取定金的委託書。
4、收到委託書後,在交付定金時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據,該收據要包括經辦人員和中介公司的印章。
5、不要簽訂認購協議書或定金合同,因認購協議書的簽訂並非購房必要條件,顧客可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6、將定金寫成訂金、預付款、保證金、誠意金等,發生糾紛時款項可退回。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交付購房定金需注意哪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