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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購房定金要注意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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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購房定金要注意什麼問題

交購房定金要注意什麼問題

1、區分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訂金”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可視為“預付款”,當合同不能履行時,除不可抗力外,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

2、定金不能超過房價的20%。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3、如果你購買的是期房,開發商應該向你出示預售許可證,如果你購買的是現房,那開發商應該向你出示大產證,住宅使用證及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4、你的房款是直接支付給開發商的,如果你覺得想留下痕跡為以後有糾紛做鋪墊的,就向開發商要銀行賬戶,直接劃入開發商賬戶,自己留好存根,在備註裡註明是誰購買哪套房子的房款。

5、房款一般都在交房前付清給開發商的,開發商一般也只有收到全部購房款及具備相應手續才會把房子交給你。

二、交購房定金有什麼要注意

所謂定金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根據合同的約定,預先付給另一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金額,以保證合同的履行,是作為債權擔保而存在的。

在買賣合同中,只要約定了定金條款,如果違約都要承擔與定金數額相等的損失。換句話說,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即喪失定金的所有權,定金歸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這種以定金方式確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稱為定金罰則。

在實踐中,經常會發生,開發商違約,購房者要求其退房並返還定金,但開發商根本就置之不理的情況。對於不合理、不合法的情況,如果您不知道該怎麼去處理,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幫您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張家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