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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違約不給違約金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42W)

1、找當地房管部門或消協投訴,協商索賠;

開發商違約不給違約金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2、交房後,拒交物業費管理費或採暖費;(延期交房問題解決後再補交)

3、協商未果,依法起訴,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應注意蒐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證據,保留延期交房的額外損失證據,還應注意訴訟實效,瞭解延遲交房退房條件,開放商延遲交付超過30-90天,買受人就有權要求退房,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應向買受人雙倍退還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購房者應依合同約定行使權力,對於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購房者應根據自己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合同的具體約定,來行使自己的權力。解除權的行使期限為,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駛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駛。

如果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有明確約定的,一般按照約定處理。在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等情形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購房者對於開發商逾期交付的房屋進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違約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型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開發商逾期交付,購房者催告後應給予三個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屆滿時,開發商仍不能按時交付的,購房者請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法院支援。

相關知識:

依照《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具體依據合同中具體約定進行賠付。

1、延期交房,通常在購房合同中有明確約定此種情形的違約金計算方式。

2、購房合同裡,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計算通常有兩種,按日計算利息損失,或者直接固定違約金的數額。

隨著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增長,我國的房屋購買的數量也是在不斷的上升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遇到了相關的侵害自己的權益的事情發生,是需要注意法律法規的處罰以及處理的規定的,避免自己的權益損害的擴大化或者是嚴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