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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徵收物件是哪些

房產稅的徵收物件: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4.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5.無租使用其他地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6.產權屬於集體所有制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
第二條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房產稅法律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

房產稅徵收物件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