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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徵收標準是什麼 | 徵稅物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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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徵收標準是什麼,徵稅物件有哪些?

在房產方面,國家也是有相關征稅的政策的。那麼,房產稅如何徵收?徵收房產稅的標準是什麼?有哪些專案需要繳納房產稅?徵收房產稅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房產稅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房產稅徵收標準徵收物件

房產稅的徵稅物件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房產稅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負有繳納房產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因此,上述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稅的納稅人。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4、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5、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6、產權屬於集體所有制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納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籍個人、海外華僑、港澳臺同胞所擁有的房產不徵收房產稅。

房產稅徵收標準徵收稅率

1、按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徵的,稅率為12%。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對您瞭解最新房產稅徵收有幫助。我們知道:房產稅徵收標準要分為兩種情況,從價計徵和從租計徵。這兩種情況的計稅依據各不一樣,從價計徵是房產原值一次減去後,是由政府確定的。而從租計徵是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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