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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借名買房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16W)

借名買房,一般是針對自買房限購政策施行之後,部分有購房需求的人失去了原有條件的購房資格,即使可以籤房屋買賣合同,卻無法在房產中心進行交易過戶的,在此情況下,個別購房者會採用了借名買房的方式,即用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義進行購房,但購房款項則由實際購房者自己支付。
1、規避法律或購房政策,因為限購之後購房需要具備一定的資格,事實購房人在沒有資格情況下,使用具有資格的名額購買是較為常見的情形。
2、購房人貪圖便宜、享受優惠。例如針對單位的建集資房,一般價格比商品房實惠很多,但員工卻沒有經濟能力的,同時有明文規定集資房只對本公司員工進行出售,所以一般購房人與單位員工私下簽訂買房協議,使用該員工的名義先簽訂購房合同,所有房款均由購房人支付,並另外給該員工一定的費用,等到集資房的房產證下來後,根據協議辦理過戶。
【法律依據】
《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什麼是借名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