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房屋所有權糾紛民事判決書什麼時候下發?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16W)

一、房屋所有權糾紛民事判決書什麼時候下發?

房屋所有權糾紛民事判決書什麼時候下發?

民事判決多久下判決書要看適用的何種審判程式;

民法院用普通程式審理案件的,審理期限一般是6個月,簡易程式審理的,審理期限是3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房屋產權糾紛的證據收集

在訴訟中,為了增加勝訴的機率,當事人要積極的收集證據支援自己的訴訟請求,證據的收集需要注意的是儘量提供證據的原始證件,如果使用影印件的話證明力就不如原件。在房屋產權糾紛中,當時人需要收集的證據有以下幾個方面:

1、房屋產權憑證。房屋產權憑證用以證明自己對爭議的房產享受所有權。

2、房屋來源(買受、繼承、析產、受贈等)的證明。

3、共有房產形成(共同投資建造、翻建、購買、繼承、受贈等)的證明。

4、房產登記變更(登記、變更登記、產權轉移等)的證據。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況證明。

6、交納房地產稅人的姓名及納稅時間、金額、票據等。

7、說明爭議房屋改造中或其他情況下有無被沒收、改造、擠佔等證明材料。

8、根據案件情況,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據。

三、房屋所有權糾紛起訴的時效為多久?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綜上所述,一般訴訟時效跟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屋所有權糾紛只要法院判決了就需要出判決書,但對於判決書什麼時候下來就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一般案件越簡單所存在的審理時間就會越短,下達判決書的時間就會越快,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案件的情況來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