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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宣傳賠償標準退一賠三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消費權益 閱讀(1.36W)

一、虛假宣傳賠償標準退一賠三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虛假宣傳賠償標準退一賠三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該規定表明,商家虛假宣傳進行賠償是應盡的責任。

再次,虛假宣傳行為屬於欺詐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

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2、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所以商家虛假宣傳進行賠償時,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同時,當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二、虛假宣傳的認定標準

1、從目的上看——虛假宣傳的目的是欺騙和誤導公眾,這種廣告通過多種形式虛假的推介自己的商品或服務,欺詐和誤導公眾進行消費,並從從中獲利。

2、從事實上看——廣告內容含有關係商品或服務的表述,如對商品名稱、質量、效能、產地、成份、用途和價格等的說明。如果一則廣告沒有和商品或服務的相關說明,這則廣告不能被認定為虛假宣傳。

虛假宣傳從這幾方面判斷,從目的上判斷,這種廣告會通過多種手段來推銷自己的產品,最終誤導消費者,廣告推廣的內容是虛假的。還有可以從廣告事實上判斷,比如這個廣告沒有介紹商品的表述或者說明,像商品的數量、質量、效能等等。如果消費者發現經營者存在虛假廣告,收集好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可以退一賠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