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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房產證的區別是什麼?

房產證 閱讀(2.07W)

一、土地使用證房產證的區別是什麼?

土地使用證房產證的區別是什麼?

土地證是證明人們擁有該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書;房產證是證明人們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文書。有部分城市實施房地合一發證,即房產證與土地證合併頒發一張證。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是人們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對房屋行使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權利。

土地證只是證明人們的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麼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

二、購房人沒有房產證會有什麼風險?

1、沒有房產證不能進行買賣、贈與、置換、繼承、出租等活動,即使簽定相關的合同,也均為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2、沒有房產證在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3、沒有房產證無法設定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4、如果因專案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

5、開發商因債務糾紛被強制執行時,沒有辦理過戶的房產仍屬於開發商的財產,可以被開發商的債權人依法強制執行。

6、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三、補辦房產證需要什麼材料?

1、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非轉移類);

2、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3、申請補辦報告;

4、申請人身份證件影印件(查驗原件);

5、遺失啟示(整張報紙);

6、檔案館出具的掛失證明;

7、委託書(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須經過公證);

8、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查驗原件);

9、法人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件影印件(查驗原件)。

綜上所述,人們買到二手房的時候,等辦好過戶手續後會拿到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這兩個證共同構成完整的產權。房產證和土地證有一定區別,房產證是證實持有人對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物權憑證。而土地證不同,持有土地證則說明可以合法使用土地,這不是所有權,而是使用權。